【东唐同人/abo】蛮腰/上(2/8)

    如果他要选,那就让他去,如果谁要阻拦,那就杀了谁。

    他们的少年时光太深刻,以至于唐禹哲本可以,却舍不得困住青年。

    谁让他们的主人鬼龙虽然不认,但也佩服他是汪东城。

    明城的太阳总是更加明亮,明晃晃地挂在天上。

    一开始吴尊也有好奇,他见过汪东城练功,那简直不像练功,但后面来他渐渐明白了。

    这白衣人和汪东城长得一样,气质不太相似,和他的一身素衣相配,看起来温和无害,清瘦坚韧。

    雨水落在谁的指尖,未曾惊扰少年的诺言。

    青年为他修筑了一个很好的墓碑,但也没有太好,因为说是太好了会遇到盗墓贼,一有机会,他会提上最好的酒菜去祭拜。

    曾有一日白雪皑皑,一对少年被埋在雪下,汪东城渡气给唐禹哲,他们都奄奄一息。

    唐禹哲觉得自己快死了,他要是死了,虽然有点不甘心,但也算早有准备,可汪东城不能。

    黑衣人长发黑白相掺,但并不像常人衰老的灰白之色,黑发黝深如墨,白发似雪。

    汪东城手上的刀剑,此时还没有容器,于是少年力竭,刀剑便化为血水,溅在雪地,是一枝触目惊心的独秀梅花。

    后一见如故,打理好家中事宜,挥别了父母,二人相伴而行,彼时只有彼此,连一两银子也没有,一把木剑也无。

    他们穷困潦倒的时候,汪东城在闹市里帮老大娘提菜,他们后来终于有了成就,汪东城还在河边帮老爷爷洗衣服。

    每一招每一式的基础动作,青年不厌其烦地反复去做,当一整套动作做完,青年动或不动都无所谓,睁眼或闭目都一样。

    唐禹哲至今不知道,到底是因为那少年舍不得亲人,思恋家乡,还是因为他想救自己,总之那一日,那一刻,那一瞬间,血腥味浓重,却沾染上雪的气味——少年破雪而出。

    送别汪东城的那天,唐禹哲把鬼凤簪在头上,他听到那道声音笑他。

    那时候他还没失去父亲,他还没买很多件红衣。

    “放心,你还是好好担心他们在比文里耍赖吧。”

    于是唐禹哲在雪地里想:汪东城的愿望应该实现。

    别说家徒四壁,汪东城连个家都没有,那时唐禹哲才刚刚育出鬼凤,并且也是第一次使用鬼凤,威力巨大,汪东城醒来的时候,他们躺在一片湖水之中。

    汪东城倒不讨厌这些雨,离国朝贡的进程也差不多了,果然提起来了要比斗些东西,那些文的,汪东城不用在乎,关键是武。

    也溅在唐禹哲的身上。

    他是那一日雪山下的少年,是和他一同行走江湖的至交好友,是站在如墨的凌晨舞一根树枝的天下第一。

    和离国人比武的日子近了,汪东城照样该吃吃该喝喝该凌晨起来就凌晨起来。

    这说起来太笼统,但那时坐在树下的少年,那时闻鸡起舞的少年,谁敢说少年的愿望不会实现,谁敢说他一定会变。

    好在那少年病得不像唐禹哲这般玄之又玄,只是些较重的皮肉伤,还没伤及根骨,是万幸。

    有一卷风,有一捧雪,风卷起他已经冻硬的衣袖,汪东城说:“禹哲,我们不会死在这里。”

    “我说,他好不容易把我带出来一次,还不让我出去玩,他是不是看不起我?”

    唐禹哲看到阳光像丝线,拉扯在青年的身上,也牵引在自己的身上。

    那把夏天在青年怀中,只肩膀稍微一抖,便抽离剑鞘,露出一截银白的剑身,反射了月光的亮,有些杀气凛然的凉气。

    雨丝一点一滴落下,汪东城感到指尖泛一点微微冷意。

    一刀一剑,刀名鬼龙,剑名夏天,为君精血所成,精诚所至,以至灵凝。

    本来圣上就最为宠爱和看好吴尊,对于汪东城这个所谓的天下第一给他当侍卫,也并没有阻拦。

    据说那一年,干涸的雪山河某支流都丰沛起来,简直风调雨顺。

    把唐禹哲救出来已经耗费了他所有真气,于是唐禹哲咬着牙,背着他,爬在雪地。

    后来他见到那几个人,已经武功大成,那些人怎么会知道。

    他看到一身湿透的汪东城,想要爬起来感谢的,却浑身酸痛无力,瘫倒一阵,又要爬起来了。

    他说:我是修,愿意用一生守卫你。

    鬼凤不似鬼龙,更不似夏天,他的能耐和威力的确够大,但有极强的后遗症,唐禹哲轻易不敢使用他,刚好,反正他是一把簪子,看着娘气也比让自己呕血重伤的强。

    【这么舍不得,为什么不把他留下。】

    他就是这样的人,所以唐禹哲才知道,知道吴尊到底是什么心意。

    人去或不去,那山就在那里,总比人长久,一辈子总能找到一个机会去的。

    回了京城的日子,和去天涯堂之前没什么两样,只是某个不起眼小茶馆的座上宾多了一位,正是二皇子殿下身边那位常戴帷帽的神秘客卿。

    他在观察,在感受。

    鬼凤诞生于此。

    他意已绝,就是走上绝路,也不会回头。

    唐禹哲昏迷不醒多日,他便带着唐禹哲四处求医,谁曾想求着求着,居然又多了一个需要医治的。

    那时唇贴过唇,心贴过心,也许汪东城装作不记得了,可他身体的每一寸都还记得。

    可汪东城还是练,他像一个太阳,不知疲倦地跳动,他怎么能死在这里。

    月已出,浮云寂寥,冷雨似的投几缕月光在山巅,而青年坐在马车上,向那里看,身后尊贵的二皇子殿下问他:“想上去看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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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他的道。

    有一个眼睫毛浓如鸦羽的人,点了一个字——雨。

    反正汪东城自己不在意,偶尔想起来,也觉得颇为有趣。

    他将天下做老师,那天下便馈赠他最好的,最宠爱的——天下第一。

    所谓“命题”,就是观众可以当场点出一个题目,而汪东城依据该题目而现场编出一套身法,或舞剑,或耍刀。

    和他有一样泪痣的少年,眼角微微下垂,看起来极会爱人。

    原本他们要多留几日在明城,不仅仅是汪东城唐禹哲还想多待在一起玩会,也是吴尊还想多吃几日天涯茶馆的点心。

    就是这一天,他捡来的那个少年,终于退烧了。

    汪东城说他学武功,其实只是希望能教会更多人。

    白衣人说:“怎么可能,你再睡一会,晚点东东哥肯定就让你出去玩了。”

    他捡到一个少年,那人和他同岁,同样的眼角一颗泪痣,于是他带走了那少年。

    雨终于下了,并且比今天还要大,一点不像“小雨”。

    唐禹哲于是叹气,他不信命,汪东城也不信,但面对可以预见的灾祸,那人却偏偏不躲不避,只是为了他的道。

    那些日子唐禹哲还记得,只是不太愿意提起来,好像天下第一曾经街头卖艺过,有些辱了他的名头似的。

    鬼凤一身红衣,灵力主火,唐禹哲不知道鬼龙和鬼凤见过面没有,不过可以确定,他们相互之间该看得到。

    另一个,时时刻刻陪在天下人的身边,也是汪东城最大的,教他最多的师父——这天与地。

    他不能,他怎么能死在这里。

    最近京城值雨季,雨水一连串地落,落得那些离国人简直恼火,在大街上常常听到那些听不懂的鸟语吱哇乱叫。

    白衣者夏天,黑衣者鬼龙,这就是那一刀一剑的灵性了,又或者说他们本就是那刀剑,平常有灵性的神兵利器都是先有实物,日积月累之下,又或者人的强烈意愿之下,才渐渐幻化出灵性。

    他穿一身发白的淡蓝色短衣,夏天握在手中,雨水滴落,视线很重,但夏天轻盈。

    而白衣人对面还有一人,中间仿佛有一道镜子,只不过镜子这边的人身穿黑衣,神色睥睨。

    他当然该是天下第一。

    窗外雨声渐大,水汽渗进窗棂,青年睡在榻上,双目微闭。

    一句话说完,被人扫地出门是常事,唐禹哲好面子,自会赌气,翻来覆去一夜睡不着,汪东城比他更好面子,他也睡不着,但睡不着,四更野鸡叫一声,他还是一样的爬起来开始练那两三脚功夫。

    汪东城满手鲜血,鲜血筑成一把刀、一把剑,有真气涌流如风。

    他们以为鬼荣是汪东城幸运才得到,他们以为全天下顶尖的高手都是运气才走得到这步,从前唐禹哲相信,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现在他知道,他的眼前有一个真正一步一步走到如今的人。

    再次路过望月关,青年抱剑在怀,鬼荣刀在腰间。

    汪东城每一日,每一日,如墨的凌晨,他舞一根或笔直或弯曲的树枝,开始练他的三脚猫功夫,他学的甚至只是一个武馆下人施舍给他们的身法。

    它可以是山可以是水可以是风也可以是雨,更是这世间一切的所有,最后可以幻为泡沫,最后也可以侵入他的肌肤。

    于是汪东城抽出夏天,那一刻他看到天上日光渐灭,乌云浮动散开,而天上金色却透过每一个它可以穿越的缝隙,降落到人们的面前。

    湿淋淋的发贴在汪东城脸颊,床上的少年低下眼眸。

    汪东城没杀过人,唐禹哲便代他去杀。

    登顶望月关,虽然困难,但并不是没有可能。

    后来修炼了一些时日,鬼荣和夏天的实体都凝聚了起来,日渐夯实,鬼荣的表演一向更受欢迎,毕竟它的样子就更引人注目一些。

    汪东城长舒一口气,看到乌云满布的天空,一道紫色的雷刺破而出,那是全天下最尖锐的一把利刃。

    那么全天下最会念经的和尚来也没用。

    吴尊转头看向那个从未杀过人的天下第一:“其他的我并不担心,可你不下杀手,他们却是不一定,大东,你要小心。”

    天下人,人人可自保。

    他的目标很简单,他希望天下更好,天下人更好。

    他二人皆诚心求学,唐禹哲是为了对那个世界的向往,以及对武学的痴爱,汪东城当然也有,但支撑他的,更多的是一种信念。

    他们之间不要那么残忍,哪怕这种仁慈也化为一种软刀子,割到天涯堂堂主的唯一软弱,那也无所谓,汪东城开心,那便是不错的。

    汪东城不会变。

    雨停了的时候,汪东城拾起那“小雨”的主人放在地上的银子。

    青年人还记得少年时期,不会常常回忆,但有时触景生情,总也还很快就想起来一些过去,比如曾经有一次下雨。

    可惜京城一封密报,吴尊必须要起身回京,而汪东城也还是要继续跟着吴尊,为了他的愿望,为了大斐的天下,汪东城能做到离开,但不愿意。

    “这次离国朝贡,来势汹汹,听说那位王子殿下带上了他们部族中最剽悍的勇士,想必是早有准备。”

    汪东城笑着摇摇头:“还有正事呢,往后有机会,我一定来。”

    汪东城观山观水观风观雨,最先观自己,最后观人心,真气蕴在指尖,伴随它主人的注视而时时刻刻变化。

    离国王子带了十二勇士,据说个个力大如牛,勇猛过人,朝廷正卯着劲找武林高手,二皇子殿下这边,这位天下第一自然是早早被上面那位天子知道了的。

    汪东城练武之勤奋刻苦,全天下也只有唐禹哲最清楚。

    唐禹哲知道,汪东城相信,总有一天他会练成,他不指望自己成为什么天下第一,什么英雄,他只求自己,今天比昨天更好,今天比昨天更尽力,这样就不会有遗憾,这样活下去,总有一天能达到目标。

    而夏天和鬼龙则是先有的灵,再化出的实物,这中间的特殊之处,具体缘由还是要归到他们的主人汪东城身上。

    他举起来手里那把纤细而不失吊诡的剑笑着:“它叫小雨。”

    街上有胸口碎大石的,有徒手举石锁的,有舞刀弄枪的,汪东城想了一个有特色的,他可以命题而起舞。

    他背着汪东城,无边无际的雪,无边无际的白,只剩下他背上那一抹红。

    汪东城干脆脱下衣物,他一向信奉“大丈夫不拘小节”来着。

    唐禹哲默不作声,只是站在明城的城门,看着那架马车远去,淡青色衣衫的青年坐在车夫的位置,帷帽揭开,露了一个热烈笑脸。

    汪东城有两个师父,都没有姓名。一个是那日将最低级身法施舍给他的武馆下人,后来汪东城去找,知道了那中年男人已死,墓碑年久失修,已经隐去姓名了。

    汪东城又想起来,那个时候可惜还没遇见辰亦儒,不然凭借公子儒的一身医术,他也不至于去卖艺赚医药费了。

    求学时,不幸比幸运常见太多,以至于不幸变成了幸运,幸运变成了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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