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铃》(闻铃all)(1/2)

    一

    是雨。

    倾盆大雨。

    车门打开,何远洋从后座上下来,水花溅在他锃亮的皮鞋上,身旁的下属连忙给他撑上伞。

    但他只是神色冷峻地盯着前方,眉峰像是一段险峭的崖壁。

    几米之遥站着但雨村,他的脸色也是一片暮霭般的沉。

    天空太暗了,雨水又几乎要洗刷掉周遭的颜色,这个场景的氛围如此浓重,仿佛要将人胸腔中的空气全部挤出来,再一点点把骨头压碎,发出嘎吱嘎吱的哀鸣。

    发动机的声音响起,混杂在水声中,乱且惹人心烦。那辆加长的豪车最终撞进了何远洋身后的雨幕中,只留下一个黑色的影子。

    但雨村的目光始终定在何远洋身上,不偏不倚。

    地上的积水逐渐深了。

    何远洋从属下手中拿过伞,慢慢走近了但雨村。

    这个男人的脸依然英俊非凡,若不是被下颔深青色的胡渣涂满了颓色,即使是眼袋般的黑圈也足以成为艺术。

    曾经的但雨村,就是凭着这种淡淡的忧郁气质入了闻铃的眼。

    “闻铃在哪?”

    何远洋绷着牙根吐字,浑身寒意逸散。

    “”但雨村微一抿唇,任凭来人语气中杀气磅礴,声音稳得就像他拿画笔的手。

    “西山墓园。”

    说罢转身就走。

    何远洋抬脚跟上。

    “哗啦啦——”

    雨更大了。

    二

    在五年前,闻铃还是个懵懂的少年。

    他继承了祖传的偏白肤色,眼睛大且有神,嘴巴弯起来笑的时候,梨涡轻绽,又乖巧又可爱。

    那个时候,他成年不久,暑假闲着就去亲戚家的画室帮工。

    闻铃在艺术方面没什么才华,但能活跃气氛也能安定众人,即使是当吉祥物也算众望所归。

    这样平凡朴素的孩子,会认识何远洋,完全是一个意外。

    大抵狗血的套路总是一成不变,闻铃只是普普通通在人行道上过马路,失控的汽车便长了眼睛似的往他那撞。

    好在伤势不重,他只是晕了过去。

    只可惜一旁路人家的宠物狗被去了半条命。

    紧接着是道歉、赔偿。

    以及在医院一见的钟情。

    白色天花板下有白色的病床,白色病床上有脸色苍白的少年。

    凝眉如怨,闭唇如诉。

    这是一个令人无法拒绝的孩子。

    何远洋跟上瘾似的追求起闻铃来,也许是因为初见并无喜色,他所有的执念都集中在了闻铃的笑脸上。

    愿掷千金,博人一笑。

    可闻铃不是褒姒,更非谁的佳人。

    他是温暖的小太阳,只有一副笔直热切的心肠。

    但雨村早就知道。

    所以他俩的仇怨积累已久。

    这两人是生意场上的对手,更是情场上的仇敌。

    但雨村与何远洋不同,他是个有脑子的画家,肚子里装着奇思妙想的艺术,也装着好几米的玲珑肠子。

    在何远洋被发好人卡之前,但雨村在闻铃眼中,一直是隔壁画室的温柔大哥哥。

    这个局布置了很多年,直到一年前才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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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一年前,你发作得很突然,是不是因为那个时候他就已经”

    停下脚步,何远洋突然道。

    但雨村扭头冷笑了一下,仍然沿着石阶拾级而上。

    他没有回答。

    可何远洋已经捏紧了伞柄,心中有了答案。

    雨一直没停过,乌云架在山岚之间,卷携着风,酝酿着雷。

    像是一副重色厚涂的画。

    西山墓园建在山腰上,日有林木葱郁苍翠,夜有虫鸣鸟声相伴,本是宁静至极的地方,恰适合逝者安息。

    只是老天不留情面,硬生生要把美景拆散开来。

    但雨村脚步一顿。

    前方传来泥土的味道,腥的。

    雨天向来是伴着几分泥土芬芳的,可再如何也不会十几米外就清晰可闻,更何况空中这透着罪恶的腥气,简直要熏杀人。

    两人皆是面色剧变,顾不得泥水爬上裤腿,匆匆上前。

    那是一个土坑。

    一个巨大的土坑。

    土坑之外,散落着墓碑砖石的碎块。

    土坑之中,却空空如也。

    但雨村死死盯着坑中的土,浑身像筛糠似的发抖。

    何远洋把伞一扔,上前攥住但雨村的衣领,神色几乎可以称之为狰狞,“这是怎么回事?!”

    乍然一个惊雷,但雨村的伞也被风雨吹下阶梯去,两把伞的伞骨支离破碎,狼狈地滚到了一起。

    雨水顺着但雨村的额发淌满了整张脸,他倏地冷静下来,伸手挣开了何远洋。

    土坑周围的痕迹很乱,碎土到处都是,碎墓碑的边角还积着一大深色的水,但雨村走过去用手掬了一捧,是血。

    何远洋反复深呼吸了几次,才说道:“能做出这种事的人”

    “是程启。”但雨村冷声接口道。

    (:写过之后才想起来,现实的墓碑和骨灰不是放在一起的,不过写都写了,我又懒得改,忽略这个吧。)

    四

    闻铃是那种藏不住心事的少年人。

    他或许足够乐天,但却也不是能一直在他人的穷追猛打下保持平静的。

    城中心的老街有个基督教堂,据说是上世纪来的传教士建的,不过时过境迁,那里现在已经见不到来往的人了。

    闻铃喜欢那里。

    教堂门口香飘十里的包子铺,石墙下满壁的青苔和各异的野花,以及教堂内安静清幽的环境,无一处不得他喜爱。

    被何远洋烦着了的时候,他就喜欢往里边钻。教堂的老神父年纪大了,双眼看不清东西,闻铃就帮他打扫,还一段一段地读《圣经》给老神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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