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1/1)

    第十五章

    最近家中不太平,张秀秀有几次回家的时候都被人堵在楼梯口处质问张志强的去处。张秀秀的书包鼓鼓囊囊的,单薄的布料被一个四角方盒撑得变形。

    “欸?你是张志强的弟弟?”那个人头发染得焦黄,烟熏的牙齿在嘴唇蠕动间显露出不干不净的颜色。他一只油腻的手搭在张秀秀的肩膀,推搡着将他挤进四角。

    被书包里的木盒硌得背脊生疼,张秀秀瞥了那个老痞子,一只手毫不留情的拍了上去,单薄的红唇抿了一下,细眉大眼也流露出不耐的情绪。他说:“滚,别碰我。”

    “哎唷,碰一下怎麽了?皮肉那麽娇贵,老子碰一下也不行?”老痞子呲出一口黄牙,他长了一对一字眉,横在眉骨处眉心也被黑浓的眉毛遮遮掩掩的,整张脸看起来既像人又似鬼。

    老痞子前几天在张志强手里买了不少“货”,回去一看掺了大半的面粉,当即肝都快气炸了。他在市混了挺久,路子广着呢。当时看到张志强手里的东西那麽多,他还挺欣赏这个胖小子,没想到是个骗子。

    他眯了眯重泡泡的金鱼眼,被烟气熏黄的食指和中指并起从张秀秀肩膀慢慢往上滑,指腹刚触及张秀秀细嫩的脖颈,就觉得胯下被人狠狠的用膝盖顶了一下。

    “我操!”老痞子这回是自己单枪匹马,难看的捂住自己的私处整个人就要蹦起。

    张秀秀两只幽深幽深的大眼像是冥冥的野火,浑身被刚刚那下触碰摸得起了鸡皮,一只脚又猛地抬起踹到老痞子小腿。老痞子没站稳,後腰撞到楼梯屈拐的棱角,脚後跟不自觉的一错,就这麽半滚半摔的跌了下去。

    摸了一下背包里的东西,他惊喘了一口气。急匆匆的朝着上面的楼层跑去。

    张秀秀掀起门口放着的沾着灰尘的脚垫一角,下面藏着的钥匙不翼而飞。他有些慌乱的将脚垫整个翻到一旁──什麽都没有。

    弓起背脊,张秀秀凑近锁眼处,那里的锁芯已经换了新的。拍了拍门,又狠狠地踹了几脚。门还是那个门,但是却已经打不开了。门上贴了一个颜色淡红的倒福,那是去年张信辉一边刷着浆糊一边让张秀秀撤好边角贴上的。此时福字的下角已经卷翘起来,里面干涸的浆糊已经凝结成淡白的硬块。

    不用说,这肯定是张志强做的手脚。

    张秀秀皱起眉,心里把他那个傻逼哥哥骂了几百遍。他听得见下面传来老痞子一瘸一拐踩踏楼梯石阶的嗒嗒声。

    无处可去的张秀秀在自家门口抱着膝盖静静的坐了一会儿,楼梯间脏兮兮无人擦拭的通气窗半开着,血色残阳的微光在玻璃上映出一棱一棱的晕色。

    张秀秀学着小的时候,在楼梯上蹦来蹦去的跳着。直到对门一直不待见张家的邻居大妈探出半个头,骂着:“吵死了!做什麽孽!张家人都去做鬼啦!”

    沈浸在自己无聊世界中的张秀秀这才站在阶梯的中部仰起头,回应他动作的却是关门的砰一声巨响。

    把书包抱在怀里,张秀秀一步一跳的跳下楼梯,软胶的鞋底太过单薄。他甚至觉得每跳几下,脚板都有些发麻。

    漫无目的的在街边游荡。街上有穿着黑蓝色中山装的老年人,也有摆成一长条的粉白条塑料做棚顶的大排档。有推着蓝漆婴儿推车的妇女,也有两侧地上落了了葡萄皮和桃核的水果摊。有带着青年人神气的学生,也有旁边照着一盏亮灯装着馒头花卷发糕的白色保温泡沫盒。

    即将入夜的凉气混着阴沟时不时传来的污臭气味,张秀秀在这条长长的街上幽灵似的游荡着。他想着自己的语文书还所在家里,似乎没有办法继续背课文了。街上的喧嚷,将张秀秀彻底隔离。

    被父母得知早恋的黎浩然在被他爸打了之後的三四天里一直没有去学校,连数学奥赛那天都错过了。黎东升极其好面子,知道儿子脸上带着伤对自己而言也并不好看,虽然嘴上有着微词,却对这请假的事默认般的应允了。

    黎浩然呆在家里的几天除了吃吃喝喝就是翻看冯明娟留给他的那一本旅行游记似的东西,里面有几篇剪报非常精彩。於是入睡之前,黎浩然就捧着那个厚重又珍贵的本子,慢慢翻看。睡觉时则将那个本子压在枕头下方,与那梦幻似的东西一同入眠。

    返校之後,黎浩然继续和那个初中部的女生相处了一阵子。原本就带着荫蔽色彩的懵懂感情却被张秀秀这个“探照灯”三番五次的无意打扰着。渐渐地也就各自陌路了。

    黎浩然纯粹是带了一种看热闹的心态去找那个哑巴门卫商量的,他对着那个哑巴门卫讲明有个初中学生喜欢呆在工具室里,有占用公共场所的嫌疑。

    哑巴门卫摆着大手,比划半天才说明白自己早就发现了但是不在意。

    於是不甘心的黎浩然找到教过他初中物理且深知他家世的年级主任,义正言辞的说了一些工具房被占用的弊端坏处。给这事起头的时候黎浩然一点也不觉得愧疚,反而心里有些快意。他甚至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没事找事。

    但当他看到门上挂了一把新锁时,心里又有些不安起来,脑袋里像是入了魔一样总出现张秀秀那张尖俏的脸。、

    和小女友分手以後的黎浩然着实过了一阵安稳进步的学习生活,期中考试甚至还进步了十几名。其实他带着不小的私心,他暗暗计划着,等他高考过後,如果分数看得过去,他就向他爸提出旅行的想法。他想像冯明娟一样,潇洒的在各个地方留下自己的足迹。

    这天,刚打完篮球的黎浩然和自己的几位算是要好的朋友一起在街上一字排开,几个人有说有笑的大声吵嚷着。这条街,再怎麽吵也只是噪声中的极微部分。

    隔着大老远黎浩然就看到怀里抱着什麽的张秀秀,他的眼睛像是胶水一样黏在了张秀秀正在拔高的身体上。直到身边的一个朋友小声低呼着:“哟,那不是张秀秀?”

    所谓“校园风云人物”不是张秀秀这种四处得罪人的怪胎,就是他们这些家里有钱又有势的富家子弟。但是有钱人多的是,怪胎却很少。

    黎浩然觉得自己运动过後的身体又发热发烫起来。他一直很喜欢张秀秀的眼睛,漂亮又深邃的吊捎眼,眼中似乎随时随地都在燃着。就是这种眼神让张秀秀看起来像一只动辄杀人吮血的野狼。

    有人喜欢养家犬,有人偏爱骑烈马。而热血沸腾的黎浩然显然是後者,他脱离了他的一字型队伍,大踏步的朝着正闷着头不知想什麽的张秀秀走去。喊道:“张秀秀!哪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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