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他老公都架不住我们这样折腾(4/5)

    很快,一个月无聊的军训结束了。我很难想象,为什么中国大学生军训一个月就算服完兵役呢?还是预备役中尉?那现在卖淫、吸毒、同居、考试作弊、给老师送礼、看A片、颠覆社会主义政权的大学生们,都曾是军人?现在都是一毛二?去你妈的。

    我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一月后,我已俨然是一个城市人,言谈,衣着,等等。我报名了N各社团,我想锻炼自己。在新生部的第三次面试上,我认识了她,我叫她芳。

    芳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子,仅仅用漂亮很难一下子形容出她的美丽。她拥有高挑的身材,靓丽的脸庞,明亮的双眸,丰满的胸部,修长的腿。认识后的某一天,她到我的教室去,给我了一张照片,如出水芙蓉般的灿烂的笑容绽放在她绯红的拥有尖尖下颌的圆润的脸上,大大的眼,像汪着的一潭秋水,长长的睫毛自然的向上翘着,她笑的是那么的温柔,没有丝毫的做作,仿佛生下来就是笑着的。我呆住了,被她的魅力震撼了。“这不是你么?”我故作镇定的。“呵呵”

    她幸福的笑了,那么灿烂。“怎么?”“你翻过来看看。”“酒井法子”!那时我才意识到,原来她长的和酒井是那么的像。

    第一次见面是在面试时。自认为答的一塌糊涂的我没有放弃最后一丝机会。

    老师在结束前说:“如果你被录取,会选哪一位做你的拍挡呢?”我认为那是整个会上他说的唯一的一句不是废话的话,如果没有这句话,整场会议就是一个屁——对于我来说。“我会选这位小姐。”我微笑着第一个站起来,很温柔的指了她一下。“哄……”大家都笑了。我自信且真诚的望着她,她的脸变得好红,是十分羞涩的那种。她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直觉告诉我,这是一个傻子。我是情场骗子,我是社会败类。之后我名正言顺的成了她们班男生心中的野兽,只是因为她是美女。我们午夜煲电话粥到凌晨;她会在电话里给我唱“天亮后我还是不是你的女人”“你快所以我快乐”;她还会用免提趁家里没人时给我弹钢琴。慢慢的,我知道她是保送上的一系,她是排球国家二级裁判,她的老爸是全国人大代表,她是校合唱团的,她是副班长,她家里十分有钱,她年年拿一等奖学金,她游泳是甲A,她的优点多的让我自卑。

    周星驰说:“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摆在我的面前,而我却没有珍惜,直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一定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这应该是我对自己说的,那个女孩子就是芳。那时的我游刃曾和芳之间,我谁都放不下。终于,我掉进了水里。那天,曾找我打乒乓,我拿拍子到女生楼前面等她,但,芳出来了。“嗨,你好!”“哦,你……你好”“我……我……真巧。”

    她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一朵绯云飞到她的脸上。现在,傻子都能看出来这是一对刚刚才好上的小情侣。她的纯粹的美和羞涩的笑使我中了N多同性的眼刀,正当我陶醉在无限的幸福中口水即将流出来的时候,活力四射的曾蹦蹦跳跳的蹿到了我们两个中间。一身运动装的她,头发被几只卡通卡子随便的卡在耳朵后边,顾盼神飞的大眼睛不老实的盯着我,嘴角露出的狡黠的笑,仿佛什么都知道了的样子。看了看我和她手里的拍子,芳勉强的挤出一丝十分不自然的笑,“你们先聊,我有事,先走了。”“嗨……她不是……”我使劲掐了掐曾的脖子。我知道,我死了,是淹死的。

    后来,冬天来了,曾对我说了对不起,“我们不合适,你太幼稚。”我用戴了棕色皮手套的手狠狠的打在墙上,现在我换了一副黑的。寒假里,情人节那天,我寄了一只熊给芳,我往袋子里喷了我妈的朋友从法国带回来的香水,混合在熊毛里,象林彪的屁,挺臭的。再后来,我和芳再也没见过。“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摆在我的面前,而我,却,没有珍惜,直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一定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我闭上双眼,泪水顺着鼻子一侧慢慢地落下来,咸咸的。

    男人都是有需要的。大学里,我的手淫更加频繁,主要是因为无聊。我的小弟第一次因为活生生的女人而勃起是由于她,一个比我大的妹妹,她叫红。是我的同班同学,忘记是为什么,我们认识了,还很亲密无间。她叫我小哥,我叫她妹妹,我们俩有一个约定,在大三之前,不允许任何男人碰她。大一下半年,我估计她已经不是处女了,六系那个逼,我操。

    我们一起去过一个摇滚音乐会,是冬天,我戴着那副破败的棕色皮手套,她穿得很俗,像个傻妞。一屋子的疯子在歇斯底里的狂吼。我从后面抱着她,她脱下我的西服,像老婆一样挂在自己的臂弯里。我握着她的手,跟着疯子们一起拍。

    屋子里很热,但我舍不得松开,那是我第一次抱处女。渐渐的,一丝恐惧冲到我的大脑里。它硬了。

    我当时真他妈的傻逼。

    我的胸紧紧的贴着她的背,而屁股却慢慢地向后撅着,小弟结结实实的指向了十二点。那是我自认为有生以来最糗的一次。我像大虾一样,把腰挺的直直的,屁股努力的使劲向后翘,为了保持平衡,得用脚尖踩地,同时还要不停的握着她的手疯子般的拍。最后,我想是因为太累,小弟才软下来的。散场后,我在花园里紧紧的抱着她,于是,我们有了上面的约定。我们就是这样结束的。我没有吻她。

    大学里我吻的第一个女孩子是一个叫萍的丫头,一个温柔可人的女孩儿。她很清秀,长的小小的,说话轻轻的,连生气时都含着笑,从不跟人吵,像一朵水莲,就是那么静静的漂在一潭水上,默默的,却一直在笑,而且,笑的那么纯。

    她很会疼人,做她的男朋友迟早会被宠坏的。在她面前,仿佛人人都是痴呆儿,都得一动不动的让她伺候着她才会高兴。就是这么一个温柔体贴的小女孩,竟也落入了我的魔爪。我是一个赖子,学习成绩差、邋里邋遢、诱拐无知少女且不负责任,我真不知道像天使一样纯洁的她怎么会爱上我这样一个垃圾。

    第一次被感动仍是在那个多事的冬天。其实很不起眼的一件小事。我的羊毛衫袖口开了,她跑回宿舍拿针线,然后回来给我缝上,没了。没办法,谁让我是一个细心且多情的人呢?一切仿佛都发生在昨天,历历在目。教室在五楼,她跑下五楼,再穿过校园,回到宿舍,仔细的挑了适合我的羊毛衫的小号针和红色的线,然后跑回来,又爬上五楼,(他妈的苏联人盖的,有七层高,)在楼梯口十分昏暗的灯光下,一针一针的给我缝,甚至我都没把衣服脱下来。今天,我又拿出了那件羊毛衫,我轻轻的搓着那个小的不起眼的线疙瘩,模糊的视线中又出现了那个清秀的面庞。

    那是我第一次独自一人去医院输液,也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二次输液。大夫是个魔鬼,我拖着高烧的身体独自在空荡荡的走廊里站了一个半小时,当时是深夜十一点半。我操她妈。是夜,没有月亮,且没有星星。病房里阴森恐怖,窗外黑漆漆的一片,惨白的灯光照在劣质的玻璃上,漫反射后,仿佛玻璃上充满了孤魂野鬼的幽怨的眼睛,很大,却没有神,只是一个洞。每张床上都死过人,仇恨的鬼魂散发着浓烈刺鼻的来苏水的味道张牙舞爪的抚摸我的胸部和臀部,争先恐后的融进阴凉的葡萄糖和柴胡的溶液中,我的血液在冷却,我的心跳在停止。恐惧与孤独瞬间占据了我的全部。“独在异乡为异客”。陌生的人、陌生的地方、陌生的自己、陌生的一切。我讨厌孤独!讨厌!讨厌!“我操!”我歇斯底里。

    “你还好么?”仿佛上帝专门派来的天使,她轻轻地飘到我的面前,瞬间驱散了所有的孤魂野鬼和我心底的孤独。天使微笑着,充满了母性的爱与关怀,手里是一条白蓝相间的毛巾和一个水杯。我已感动地说不出一句话。

    凌晨三点,我把她紧紧的包在我的风衣里,她娇小的身体在轻轻的颤抖着,两支纤细的胳膊木讷地垂在胸前。我怜爱地拥着她进了我的社团办公室。像一切浪漫故事一样,我温柔的吻了她,秋天的干涩的嘴唇。

    在她之前也许我从没理解过什么叫做爱。很累,很苦,更多的是痛。

    她叫双。

    我看过《将爱情进行到底》,里面有一个叫雨森的男孩。文慧爱杨峥,自卑的杨峥没有接受她。为了逃避和发泄,文慧投入了一直爱她却不被她爱的雨森的怀里。小孩子脾气消了后,毫不犹豫地,文慧回到了杨峥身边。后来,雨森死掉了,他也只有死去才符合剧情的发展。他只是一个可悲替身。我在双面前就是雨森,双便是文慧,“杨峥”是一个穆斯林。不过我没有死去。

    她是我的顶头上司。第一次学生会例会上,作为我的部长,她很暴露,白色的吊带,没有肩带的胸罩,发育的刚刚好的胸部,短的不能再短的牛仔短裤,修长纤细的腿,小巧白嫩的脚,粉红的脚指甲,不美但很妩媚。黑且亮的短发,散发着幽幽的清香,圆润的脸庞,明亮而妩媚,粉嘟嘟的唇自然的向外翘着,成熟,又可爱。既然是部长,就理所当然的要尊敬。我没敢往深想。

    很快,我们第二次见面了。顺便说一下,那时我刚刚上大二,就是一年前的现在,现在我是部长,也要开第一次例会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是时,一袭洁白的她,如圣女般典雅而青春。第一次,我在一个丝毫没有在意我的女孩面前无可挽救地心跳加速了。直觉告诉我,我真的开始恋爱了。但以后发生的事残酷地告诉我,我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一个并不爱我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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