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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子骞?”郑青云朝我使了个眼色,向卖棉花糖的小贩走去,“你看着办啊。”
我心里冷笑一声,什么看着办,我才不助纣为虐。
然而想了一想,这个不算助纣为虐,顶多算是帮助他人完成一己私欲,还只是个逗逗可爱小姑娘的单纯愿望。
帮的是郑青云,郑青云也不算“纣”。
这么一想果然舒坦多了,我挺直腰板跟上去。
郑青云买了串棉花糖,走到小姑娘身边蹲下,拿着糖在她鼻尖下晃:“小朋友,想不想吃糖?”
怎么那么像小红帽的狼外婆呢?
小姑娘一动不动地盯着棉花糖,眼睛都不眨了,盯了几秒后又巴巴地看着郑青云,虽然没开口,但脸上写满了“我想吃快点给我吃”。
郑青云不满意,将棉花糖拿得离自己进了些,哄道:“你叫我一句哥哥我就给你吃,好不好?”
多大的人了,还那么幼稚呢。
我翘着嘴角看大朋友和小朋友蹲在街上聊天,余光瞥见茶馆老板娘在招待完客人后朝门口走来。
为了不让郑青云被当做人贩子,我只有硬着头皮去解释。好在云南人朴素热情,没有警觉得草木皆兵,反而想拉着我们到茶馆里坐坐。
我婉拒了老板娘,回头看见大龄儿童和小姑娘打得火热,相谈甚欢。
一串棉花糖已经被咬得只剩下一半了,小姑娘鼓着腮帮子,一只手拿着棍子,另一只手摆弄彩辫给郑青云看:“哥哥,这是我婆婆给我编的!”
郑青云趁机摸了一把小姑娘粉嫩嫩的脸蛋:“好看,像花仙子!”
我举起相机,拍下女孩满头的彩辫和郑青云的笑脸。
我捧着相机看了许久。郑青云应该很喜欢小孩子吧,不然怎么会笑得如此真情实意。将来他有了女儿,会不会长得很像他,也有一双灵动的眼睛和两瓣微笑唇?
郑青云一定很宠她,天天给她买棉花糖。
我恍惚间又想到自己,每次我在幻想郑青云的未来时,总是会顺带捎上自己的未来,仿佛我们冥冥中有某种联系,但我想不通。
我是不会有自己亲生的孩子的,也许将来会领养一个,但我不是很喜欢小孩,所以这也说不准。
养一个小孩太难了,要将他扶养成人,供他吃喝,教他道理,只有郑青云这样温柔体贴的人能做一个好父亲吧。
我心尖上冒出一点酸水,滋味不太好。
突然耳边传来一声叫喊,音量不大,但是足够让我回过神来。
小姑娘抓着辫子撅着嘴在和郑青云说什么,声音越来越小,委屈地眨眼睛。我上前一步,看见她手握住的地方辫子散了,变成三股松开。
郑青云一笑,摸了摸她的脑袋,单膝跪在地上,接过小姑娘的辫子重新编:“别难过,哥哥会编辫子,保证和你婆婆编的一样好看。”
他的手艺真是不错,方才那条辫子已经散了一半,不多时就在他手里恢复原状,松紧合适。
阳光在他的眼睫上跳跃,他的嘴角挂着淡淡的浅笑,小姑娘低着头目不转睛地看,嘴咧得像月牙,嚷嚷着:“哥哥好厉害!”
我站在侧面,蹲下来拍照,依旧没叫郑青云。
摆了姿势反而做作,不如现在轻松自然。人造的园林哪里有天然的草木生动?
我们把小姑娘送回茶馆才离开,走了五十米,郑青云突然一拍脑袋:“糟了,忘记和那个小妹妹拍照了!”
我悠悠地说:“我给你们拍过了,两张。”
郑青云感激地冲我笑:“怎么没喊我?”
我将照片调出来给他看:“这样挺自然的,我觉得没必要喊你。”
郑青云仔细看着两张照片,看了十几秒,感叹道:“唉,这么一看,我长得也不赖。”
我第一次听他夸奖自己相貌,噗嗤乐出了声。
我问:“你好像很喜欢小孩,是喜欢长得可爱的,还是性格好的?”
郑青云摆摆手:“小孩就和小狗一样,光逗逗就很好玩,好看的更容易招人疼罢了。”
我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回答:“哪有你这种人,把小孩和小狗相提并论。”
郑青云耸了耸肩:“小孩有时候挺麻烦的,要是像我小时候那种,恨不得翻了天,不知道有多闹腾,还不如小狗可爱。”
真看不出来,现在的郑青云大多数时候都心平气和的,没一点孩子王的影子。
他眼珠一转,看向我:“不过要是像哥这种,我觉得就挺好,省事还优秀,谁不愿意养?”
我挑了挑眉:“你仿佛知道我小时候什么样?”
“猜的,”郑青云摊开手笑道,“别介意,我是在夸你讨人喜欢。”
我怎么会介意,我甚至觉得他在暗示我是他喜欢的类型。
心尖上那点酸水都变了味,甜腻腻的。
我在高兴什么,因为他一句玩笑一样的褒奖?
但即便知道这不合常理,我还是没有用钻牛角尖一样的思考来打断自己莫名其妙的快乐。
我觉得我开始依赖他了,他的喜怒牵动着我的情绪。
这有点危险,可我喜欢在危险边缘试探。
茶香味飘了很远,清冽而微弱,郑青云吸了吸鼻子,说:“子骞,我们找点喝的吧?”
我说:“去茶馆坐坐?”
郑青云摇头,环顾四周,指着一家装饰风格清新的店铺说:“去那里吧,奶茶咖啡都有。”
他俩太甜了,我可太喜欢这种普通但可爱的生活了。
第12章
“老板,来一杯拿铁,再来一杯——”郑青云看向我,小声叮嘱,“喝点热的。”
我说:“再来一杯热牛奶。”
这家咖啡馆只有一层,五张圆桌,每张桌子上都摆了个细颈花瓶,插了两三枝不同的花。我们桌上的花有两朵,一朵白色,一朵粉色,我依旧不知道它们的品种,更不好意思再称呼其为野花,于是问郑青云:“你知道这是什么花吗?”
郑青云轻轻捻着白色的花瓣,说:“这是波斯菊,云南和四川都有很多,我平时会做成花束卖,卖得也不错。”
他将花瓶转了个面,手指点着瓶身上的纸条,说:“因为很多人喜欢波斯菊的花语。”
我凑近了去看——初恋,自由,纯洁,永远快乐。
“平时你的店卖得最好的是哪种花?”我问。
“自然是玫瑰,”郑青云说,“红玫瑰,白玫瑰,偶尔还有蓝色妖姬,看顾客运气好不好了。”
我说:“照顾那么多花,你一个人很累吧?”
郑青云盯着波斯菊的花蕊,笑说:“还好,干这行不用强制上班,挺快乐的。”
拿铁和热牛奶端上来,老板提醒我们当心烫,说:“可以先逛逛店子,大概五分钟到十分钟后就可以入口了。”
郑青云指着身后一面墙:“是那儿吗?”
老板笑着点头:“顾客都喜欢在那里留言,基本上每个人都写过,我从没撕掉,所以攒了很多。”
我望向那面墙,上面贴满五颜六色的便签,纸条粘了一个角,羽毛似的飞扬在空中,摆成心形,一面白墙被点缀得灿烂斑斓。
我和郑青云走过去,桌上摆着彩虹色的便签纸,旁边放了支灌了黑墨的钢笔。
“读高中的时候,我们学校也有这样一个留言区,”郑青云抬头望着墙上的纸条,背着手说,“只不过学生野蛮,没那么多讲究,提笔就在墙上写字,见缝插针,白墙都变成黑的了。”
我也想起我的高中:“我读书的时候学校没有这种东西,但我们学校后门有个奶茶店,四面墙上都贴满了我们学校学生写的表白,可壮观了。”
郑青云有了兴趣,看向我问:“那看的人找得到给自己表白的吗?会不会留姓名?”
我抚摸着墙上的便签,盯着其中一张字很好看的,说:“会,只不过留的是昵称或缩写。”
郑青云眼中好奇的光更甚,于是我想了想,和他多讲了些:“我在念高二的时候,学校里就传了一个故事,说一个高一的学妹暗恋高三的学长,不敢当面表白,就在奶茶店的留言墙上写自己的小心思。”
郑青云专注听我讲故事,一声不吭,一双明亮的眼盯着我,忍不住了才眨一下。
我起了坏心,停顿须臾,瞥了他一眼后抿起唇,做出一副无意讲下去的模样。
“然后呢?”郑青云急了。
我挑了挑眉,声音玩味:“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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