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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青云发了半晌的呆,回过神来朝我笑了一笑。我宁愿他别笑,这个笑挂在嘴角,僵硬而刻意。
我咳了两声,说:“你姐姐,很爱你。”
郑青云盯着挂在墙上的一幅画,轻声说:“她是今年去世的,走的时候才四十岁,癌症,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
他说:“我姐去世那天,我就站在手术室外。她被推进去的时候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整个人瘦得只剩下骨头。我就恨,恨我自己没用,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像个傻子一样在外面干等。”
郑青云垂下眼,在我身后垫了个枕头:“我知道她多半救不回来了,但医生亲口告诉我的时候,当我看见她身上盖着白布的时候,我还是觉得,这真的太残忍了。她才四十岁,我还没来得及补偿她,她怎么能就这样走了呢?”
我说:“她还有个孩子,你要照顾好你的侄女。”
郑青云缓慢而郑重地点头,大概是想起了十二岁的侄女,脸上浮现出淡淡的微笑。
雨声渐渐小了,滴答滴答落在地上,针尖一样,轻微的风声混着树叶的沙沙声,寂寥而空旷。
郑青云给我倒了杯热水,问:“子骞,有烟吗?”
我从枕头底子摸出一包烟递给他,欲盖弥彰地说:“只是放这儿的,我生病的时候没抽。”
郑青云勾了勾唇,没说信还是不信,点了烟侧身坐着,没让白烟熏着我。
“那天我学会了抽烟,”郑青云平静了许多,淡淡地说,“我第一次抽的时候,觉得这味儿真呛,现在却离不开了。”
我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郑青云将自己第一次抽烟的时间说得格外清楚。我当时不解,现在才知道是有这样心酸的原因。
我甚至不敢再深挖他这个人,我怕我了解越多,就越发现他的温柔背后都是陈伤,就像你发现了一束很美的玫瑰,却得知玫瑰开得这样艳是因为血的浇灌。
我忍不住说:“青云,出来了,就努力让自己开心一些,以前背负了太多,是时候扔下一点,留着最重要的那些了。”
我不知道我说这句话是给他听的还是给自己听的,大概两者皆有吧。
我们的故事都不算平淡,我们的人生也不算顺利,若自己都不给自己卸一点担子,真的不知道走到何时会倒下。
郑青云吐出白色烟圈,轻声说:“哥,谢谢你。”
我说:“你愿意和我说这些,我很感激。”
从始至终,他没抱怨,没躲闪,哪怕在最脆弱的时候,他的温柔与坦诚也从不缺席。
“刚开始我没说话,是因为我的故事太长了,我不知道从哪里和你说起,”他疲惫地摇了摇头,“我也不确定,这样的事会不会让你心情变差,你是个病人,不应该有太多情绪起伏。”
我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他说:“说出来气顺多了,希望哥别介意。”
他太懂得照顾别人的心情,几乎到了细致入微的地步。
别人看着只会夸赞,我却生出苦涩和心疼。
“等你养好病,我们再去逛逛古城,”郑青云说,“我看了接下来一周的天气,除了晚上会有小雨,白天都是晴天或者多云,所以你要快点好起来。”
我点点头,笑着说:“这点病不碍事,再过一两天就能好完,到时候还要你带着我去一趟那家扎染店。你知道,我方向感不好,找不到路。”
郑青云看我的眼神带了点疑惑不解。
我解释道:“那家店的裙子挺好看的,我觉得不管是老女孩还是小女孩,上身效果应该都不错。”
我与郑青云四目相对,语气轻快地说:“我想去给我妈挑一件,让她晓得她儿子没忘了她。”
郑青云也无声地笑起来。
窗外雨停了,碧空如洗,多了一道彩虹。
话要讲清楚才有释然的可能
第11章
“和你在一起,我再次回转为大地,那大地就是你:你是我体内深处的春天,在你体内我再次知道如何萌芽出生。”
——巴勃罗?聂鲁达
我高估了自己的抵抗力水平,我以为一两天就能恢复如初,实际上还是花了三四天调养。
这段时间郑青云不让我干别的,连饭都是他从外面带回来给我吃,我提了两三次我可以和他一起出去,他就摇头,像医院里油盐不进的护工。
我说:“我是感冒了,没伤脑子,也没残废。”
郑青云瞥我一眼:“少来,想早点好就别作。”
我只能百无聊赖地坐在院子里,默默地数蝉叫了多少次,数地上叶子有多少片,在郑青云提着袋子从外面回来时,估量着还要走多少步他才能到我身边。
心照不宣地,我们没再提起那次聊天。
这几日郑青云不如以前温柔了,说话做事随意不少,奇怪的是,我觉得这很正常。
就好像,心头一根刺慢慢变软,依旧斜在那处,却成了结着花骨朵的桃花枝。
我完全好了的那一天,郑青云重新拿出他的宝贝相机,郑重地放在包里。
“哥,你好久没出去了,我知道你心里想得很。”
郑青云笑着看我,我瞪他一眼,他的笑更深了。
“今天我们就出去好好走走,”郑青云晃了晃他的背包,“想去哪里去哪里,拍照片,好不好?”
我说:“我没带相机,只有手机。”
郑青云说:“你用我的相机,我用手机,我手机像素高。”
我哼了一声,接着为难他:“我不知道你的相机怎么用。”
郑青云偏着脑袋:“按键就行,”他像是察觉到了我的故意挑刺,无奈地摇了摇头,“在看日出的时候,你明明用过了。”
我找不着说的了,换件厚衣服和他出了门。
门口有棵大树,绿冠如盖,遮天蔽日,若放在街头肯定突兀,但放在巷子里反而生出些与众不同的磅礴气势来。树下无人,只有几只麻雀东张西望,还有一把木椅子躲在阴影里。
我对郑青云伸出手:“青云,相机给我。”
郑青云有些诧异:“这才出门呢。”
话虽这么说,他还是乖乖把相机递给我,看我在路旁蹲下来,左右挪动寻找角度。
我不是专业的摄影师,不懂造型构图那一套,我拍照的目的只是想记录下这岁月静好的一刻——没有人影,但是处处都有人气。
但我在移动的同时,无意间发现光影能给照片添色。只是我在移动,麻雀和树叶也在动,那些斑点就像长了脚,总在我快要抓住它的时候溜走。
“哥,往左一点,一小步。”
郑青云撑着膝盖,凑到我身边小声说。
不能大声喧哗,不然麻雀受了惊就飞走了。
我缓缓抬起脚又缓缓落步,相机晃了一下。就在这时,方才还抬着头的麻雀突然躬身,鸟喙啄着地面,有一束光恰巧落在它的身前,仿佛这个小家伙正在衔着光漫步。
郑青云的手覆在我的手上,利落地向下摁快门。
“首战告捷!”郑青云直起身拍手,“我就知道相机给哥准没错,第一张就拍那么好看。”
麻雀闻声一惊,扑腾着翅膀飞到树枝上,抖落几片叶子。
我哭笑不得,这还拍起马屁来了。
郑青云按住我的手时,我也正准备按快门,我们两个仿佛心灵相通,选择了同一个时刻,然后一同拍摄了这张照片。
他的手掌干净而暖和,没有茧子。我恍惚片刻,想知道他的手背摸起来是什么感觉。
郑青云没察觉,走在我的前面,说:“相机你拿好吧,想什么时候拍就什么时候拍。”
我望着他的背影,他宽腰窄背的,走起路来脚下生风。
我们先去了那家扎染店,很快挑了条长裙便离开。古城里游客比前几天更多,大概是雨水让人们在家里沉闷了几日,都趁着艳阳高照出来透个风。
一个扎着彩辫的小姑娘站在街对面的茶馆门口,约莫六七岁,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铜铃似的,目光黏在游人身上,好奇地打量。
茶馆老板娘站在柜台后招呼她:“妞妞,进来一点,外面人太多了!”
小姑娘不理她,兀自将手指放在嘴里,乐呵呵地笑,嘴角溢出点涎水。
这姑娘……是不是有点傻?
我偏过头看郑青云,发现他的视线与我擦身而过,落在那个一脸天真的小姑娘身上,饶有趣味地说:“这个妹妹挺可爱啊。”
我猜想他会有所动作:“你想干嘛?”
郑青云说:“没什么,就去逗逗她,再偷偷和她拍张合影,好久没看见眼睛那么大的小女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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