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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饭时间,教室里的学生走了大半。他蹲在地上来来回回查找,大有掘地三尺的架势。
顾随把书包里所有东西倒出来翻了个遍,仍一无所获。
无奈之下,他起身往食堂走,准备路上找认识的人借点钱,先买个饭。
路过二楼厕所时,他停下脚步,想起「失踪」的作业本,后来在厕所垃圾桶里发现,本子被扯烂,和一堆卫生纸混在一起,纸面上尽是黄色、白色、褐色污渍,散发出难闻异味。
顾随走进厕所,一个个隔间查看。果不其然,在最里面一间的垃圾桶里,他找到了校园卡,被剪成碎片,胡乱扔在里面。
一瞬间,屈辱、愤怒、不甘、委屈齐齐涌上心头,惊涛骇浪般拍击胸膛,顾随一下没忍住,站在无人的厕所里涕泗横流。
十分钟后,他离开隔间,却没去食堂,厕所里发生的一切让他胃酸上涌,直犯恶心。
他径直走回教室,拿起书包,去了图书馆。结果因为没有校园卡被门口保安拦下,不让入内。顾随又沮丧地回来,枯坐了一中午。
第二天,顾随依然没有去食堂。他去了行政处,申请补办一张。
第三天,中午十二点,下课铃响,同学们如同出笼的鸟,往食堂方向一窝蜂跑。
顾随安静坐在原位,望着走廊发呆。十二点一刻,肚子传来咕咕叫声,他犹豫片刻,还是背起书包,硬着头皮去了食堂。
食堂里的人少了,打饭队伍也不像刚下课时大排长龙。
顾随默默站在队尾,四下张望,希望找到一个认识的同学借点钱。
“阿姨,我要多一点的咖喱炒饭。”队伍前方传来一个少年清亮的嗓音。
顾随循声望去,看见一张有些熟悉的脸。不是自己班的,但是见过。
也许是文科生,顾随记忆力很好,背诵、复述、默写向来得心应手。
略一思索,他回忆起来,是那天在教学楼的男生,给过他面包。
应该是个好人,要不找他借下饭卡?
顾随离开队伍,走向端着盘子的人。
“同学……”他有些磕巴地说,“那个,我饭卡丢了,请问能借用一下你的吗?”
“我会还你钱!明天,明天就还给你!”
像是怕对方不相信,他赶紧介绍自己:“我是七班的,我叫顾随。”
男生打量了两眼,爽快一笑,将饭卡递给顾随,“给你……”
顾随迅速跑去买了两个菜和米饭,刷卡付钱,再跑回男生身边,礼貌地道了谢男生收好饭卡,转身就要走,顾随叫住他,“你还没告诉我的名字?我要给你钱。”
“没事……”男生不在意地笑笑,“没有多少钱。”
“不,要给的。”顾随坚持,“你是几班的?我明天课间去你们教室找你。”
“一班的,我叫沈周,沈阳的沈,周末的周。”
作者有话说:
谢谢留言的小可爱们,感谢你们。。)
在生活中校园暴力其实真的很普遍。
第六章 第一颗糖
【先甜个两三章】
沈周在立人也是一班,就像顾随在立人也是七班一样,似乎是命运的巧合,他们仿佛冥冥中就当认识。
否则怎会初高中都在同一编号的班级,沈周就连自我介绍时的句子都没变,依旧是那句「沈阳的沈,周末的周」。
第二天大课间,顾随来到一班教室门口,把饭钱还给沈周。沈周接过,并未多言,笑笑就自去和同学说话。
之后几日,顾随没去食堂,中午随便买点面包、牛奶凑合。
直到第二周拿到补办的校园卡,他才重新回到食堂用餐。
两次简单相遇后,顾随默默在心里记下了沈周,开始有意无意注意这个人。
沈周是一班的,立人的一班是整体实验班,班上学生大多出类拔萃,尤其擅长理科竞赛。
作为隔壁重点中学一中初中部,一班学生多享有直升高中本部的特权,不用参加中考。
即使不能直升,也大多可以凭竞赛或其余奖项优势获得中考加分。
沈周的成绩应该很好,顾随看着宣传栏里的大红喜报想。
他的名字已出现在上面三次,每次都在数学竞赛获奖一栏。
这次,沈周又获得省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一等奖,三个月后将和其他三位同学一起代表学校参加今年的全国联赛选拔。
多年后,二十四岁的顾随再想起十年前的自己,有几分不解也有几分新奇。
十三四岁的少年人,还是个半大孩子,刚刚开始发育,他们心里多半是没有情爱概念的,对同性恋一类名词更是一知半解。
那么,那时的他到底对沈周怀揣怎样的情感?应该是喜欢,但绝非爱情意义上的喜欢,顶多是同龄人的亲切,夹杂着对友谊的渴望和对一双援手的感激。
既如此,自己对沈周的感情从什么时候开始「变质」?
扪心自问,顾随也说不清道不明。
可能是初三?分离成为情感的催化剂。作为整体实验班的优秀学生,沈周没有参加中考,初三上学期就直升本部,去了一墙之隔的一中,同时继续准备奥赛。
可能是高一?再次相见促成情感的量变。初中最后一学年,顾随用功也努力。
因为没有几个朋友,他把大把精力、闲暇时光投入学习中。
这股冲劲背后的推动力是多重的,既有父母望子成龙的期待,班主任老师的期许,也有顾随个人的小心思。
初三某日,模拟考试前,顾随检查考试用具时发现自己笔盒里削好的2B铅笔又一次被人恶意弄断。
他又气又急,正想追究,铃声却匆匆打响,教室蓦地寂静下来,只余纸张摩擦声,奋笔疾书声和监考老师稳健的脚步声。
当晚,顾随第一次梦见沈周,这梦来得莫名其妙,梦里场景也匪夷所思。
梦里,沈周竟然也参加模考,还坐在自己身后,抓紧最后的时间翻阅重要知识点。
见顾随情急,那人淡定地递来一支新笔,金属笔杆尚自微热,是对方肌肤的温度。
考试结束后,他还邀请自己一起去食堂吃饭,去操场打球,那情景真实得近乎身临其境。
三点的阳光劈射下来,炽热耀眼,炙得人脊背滚烫,头皮发麻,沈周跑动的身影连贯流畅,像录好的电影在眼皮下一帧帧连环播放,汗水的淡淡咸味丝丝缕缕飘来,逼真得仿佛就萦绕在鼻尖,少年人的蓬勃之气充沛如入夏雨水,呼之欲出,猖狂地闯入顾随梦里,强势地将他包围。
梦醒时分,顾随心中升起强烈渴望。他想要再见到这个人,想要跟他说说话,想要成为他的朋友,想要和他变得更好、更亲密。
十个月后,顾随如愿以偿。当拿到一中大红录取通知时,他是真的喜上眉梢、通体舒畅,如同打通任督二脉的武林高手,吐气扬眉、身轻若燕。
他让欺负自己的人傻眼,让怀有恶意的人落空,让父母老师骄傲,更重要的是,让自己的小心思有了盼头。
顾随难得咀嚼出一点希望触手可及、梦想即将成真的甜味。
可惜,现实的骨感给了他无情一击。
沈周不记得自己。
也是,事后顾随回忆起来,也对过去的自己嗤之以鼻,他到底是哪来的自信?觉得对方能记得一个只见过两面的人。
高一第二个星期大课间,顾随经过一班门口,恰好看见沈周,正倚着前门和一个同学说话。
沈周抬头的一刻,目光扫过顾随脸庞,其上闪动着一双期待又憧憬的眼眸,正透过镜片炯炯地望向他。
但是,沈周的目光未做停留,平静划过,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顾随的期待霎时落空,他张张嘴,想出声询问这个几步之遥的人是否还记得自己?
上课铃声却不凑巧响起,沈周只留下一个转身的背影。
此后,顾随并不死心。他又故意制造了几次机会,在校园里「偶遇」对方。
遗憾的是,沈周仍然没有注意到他,也没有主动攀谈的意向。顾随的那句问候只能深埋心底,一埋就是十六个月。
那一年,他并非没有机会,数次,“你还记得我吗,沈周?”
已整整齐齐地排在舌尖,只需要一个发声就能老老实实列队而出,他却在瞬间迟疑,左思右想、瞻前顾后,宛如一个近乡情怯的旅人,面对熟悉的灯火竟生出无名恐惧。
直到高二下学期的图书馆,那个晴朗夏日午后,顾随的问候才姗姗来迟。
如果前两次都不是顾随感情「变质」的契机,那么,这变化恐怕发生在高三——沈周开始给他补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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